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创世记40:1-23
1.于是,这些话以后,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他们得罪了他们的主埃及王,
2.法老就恼怒酒政长和膳长这两内臣,
3.把他们下在护卫长府内的看守所,放在监里,就是约瑟被囚的地方。
4.护卫长把他们交给约瑟,约瑟便伺候他们。他们有些日子在看守所。
5.他们二人,就是被囚在监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都作了一个梦,是同夜各作一梦,各梦都有讲解。
6.到了早晨,约瑟来到他们那里看他们,看哪,他们很忧愁。
7.他便问法老的两内臣,就是与他同囚在他主人府上看守所里的,说,他们今日为什么面带愁容呢?
8.他们对他说,我们都作了一个梦,没有人能解。约瑟对他们说,解梦不是出于神吗?请你们将梦告诉我。
9.酒政长便将他的梦告诉约瑟,对他说,在梦里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树。
10.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好像发了芽、开了花,结出串串成熟的葡萄。
11.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挤在法老的杯里,将杯递在法老手掌中。
12.约瑟对他说,你所作的梦是这样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13.三天之内,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恢复你原来的职位,你仍要将法老的杯递在他手中,像先前做他酒政时一样。
14.但你得好处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施怜悯与我,向法老提说我,救我出这牢房。
15.我实在是从希伯来人之地被偷窃拐来的。我在这里也没有作过什么,叫他们把我下在坑里。
16.膳长见梦解得好,就对约瑟说,我在梦中看见三个筐子,它们上面有洞,在我头上。
17.最上面的筐子里有给法老的各样食物,是膳长所做的工,有飞鸟来吃我头上筐子里的食物。
18.约瑟回答说,你的梦是这样解,三个筐子就是三天。
19.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把你挂在木头上,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
20.于是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使酒政长的头和膳长的头在众臣仆当中抬起来,
21.使酒政长官复原职,他仍旧递杯在法老手掌中。
22.但把膳长挂起来,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话。
23.酒政长却不记念约瑟,竟忘了他。
概览
5072.本章内义继续论述试探的状态,肉体事物通过试探能被带入一致的状态。准确来说,肉体事物就是感官能力,感官能力分为两种,其中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意愿部分。从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由埃及王的酒政来代表,从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能力由膳长来代表。最终前者被保留下来,而后者被抛弃;这一点由以下事实来代表:酒政长恢复原职,而膳长却被挂起来。其它的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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